跟着法官下乡办案|卢氏县法院五里川法庭:巡回开庭 现场查勘
2022-05-17 08:41:15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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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5月13日,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办案法官来到了辖区朱阳关镇某村委大院,巡回开庭审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当地村委干部群众五十余人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为查明案情,厘清纠纷,法官们来到事发现场,现场查勘。

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庭审现场

2021年2月25日,年近七旬的农妇张某去自家菜地摘菜,经过村里的泄洪渠堰时不慎摔入渠中受伤,花费医药费16000余元。张某认为自家菜地位于泄洪渠边上,村里清理排污渠后疏于管理,未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判决被告村委会承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5223.06元。五里川法庭受理该案后,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普法教育村民,决定在案发地巡回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按指印

5月13日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法庭上,针对原告起诉,被告某村委会辩称,案涉泄洪渠是自然形成的河道,并不是公共场所,不应由村委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张某系当地村民,熟悉渠道周边地形,在渠道边开垦荒地种菜,沿非道路的渠堰行走,应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谨慎注意,其跌落行为系自身疏忽大意造成,村委会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环节,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在事发现场测量泄洪渠

庭审结束已是中午时分,为了进一步查明案情,厘清双方纠纷,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再次来到事发现场,查勘测量,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一直到下午1点多钟才赶回法庭食堂吃中午饭。法官们深入基层、求真务实、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双方当事人和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

法雨春风,润物无声。近年来,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晚间法庭”、“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多种便民举措,不断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干警们深入乡村、企业、学校、社区等调处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赵富林 崔铭洲/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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